作者 | 愉小编
出品 | 愉见财经

当年,某退市企业,也是宣称突然发现自己名下的2.5亿元大额存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B银行上海分行直接划转。这些资金划转后被用于给另一家企业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于是这家退市企业采取的措施也是起诉银行,表示自己和母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从未审批过这一对外担保事项,也从未对外授权,并要求银行返还2.5亿元存款及应付未付利息。 到这里为止的戏码,是不是和眼下正在发生的28亿存款莫名被质押一案,如出一辙? 大家会觉得这家银行在搞什么鬼、企业好冤枉、法院肯定会支持企业吧?然而,从当年一案来看,事情远没有表象这么单纯。 那一案里,结果竟然是——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企业诉讼不予支持,并对该企业的上诉不予受理(退市企业还提出缓交上诉费申请……)。 法院认为,经查《质押协议》上加盖的退市企业及银行公章,该合同有配套的《开立存单申请书》、定期存单等证据材料相互印证。 原来,当年一案的症结是,在这家企业内部,有“未被授权的人员”,使用了相应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而法院认为企业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因此,即使是公司层面未授权,落到最后,也是其内部管理问题,难辞其咎。 在这个案件里,B银行当然也有问题,但从法院的判决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银行、企业两边各打五十大板的典型案例。至少,如果公章是真的,那么在此情况下,企业说自己“不知情”、一点责任没有,是站不住脚的。

从这一案件说开来,从以往爆出的多个存款莫名质押、亿元存款丢失的案件细节看,大宗的存款端出问题,基本逃不出“内外勾结”的模型。 从银行内部看,一笔如此大额的存款要“被质押”,从质押合同、到公司董事会决议、再到核保材料、存单……全套资料往往是少一个都无法运作的,这里头要盖下去章都有好几个、好几处。 大概率来说,银行人员敢碰这钱,手续肯定是齐全的。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这些“手续”是怎么一个一个办妥的? 难不成银行基层行真敢自己去刻一整套企业的假章、做全套假材料?到期完全跳过正常手续,就敢直接扣划第三方存单还垫款?这概率不是说没有,但的确太小了,几乎等同于作死。 “愉见财经”听业内的朋友说,更多的情况,往往是这三种:
1,银行起坏心,拉企业里的某个人下水了;2,企业想搞事,拉银行里的人下水了;3,有些甚至是想赚利差(比如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开票套利)的第三方掮客,拉两头的人下了水,水搅浑了摸鱼,两边都没有清白的。
好了,今天先简单聊到这里,作为《大额存款“被质押”迷踪》系列的上集。过两天我们会出个下集,来解释三年前案件背后的利益暗涌,企业存款“被质押”寻套利,究竟是个怎样的利差模型?这其中,开票企业、担保企业(被质押的金主)、银行,三者的好处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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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公众号【愉见财经】